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📜 使用條款

本條款規範你使用 HOMI 台灣換宿平台(以下稱「本平台」)的權利與義務。開始使用即視為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

最後更新:2026-07-24 · 營運者:大哉實業有限公司(HOMI 台灣換宿平台)

1. 條款適用與同意

本平台由大哉實業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我們」)營運。當你瀏覽本平台、註冊帳號、提交換宿申請或使用任何功能時,即表示你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,以及隱私權政策免責聲明版權聲明之全部內容。

若你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一部分,請停止使用本平台。

2. 服務內容與平台角色

本平台是提供給換宿單位(民宿、背包客棧、社區組織等,以下稱「主辦單位」)與換宿申請者使用的招募與換宿管理工具,功能包含:公開招募主題、線上申請、面試安排、換宿期間的工作紀錄、打卡、班表、日記、共筆秘笈與結案管理。

本平台本身不是換宿單位,也不是換宿契約的當事人。實際的換宿條件(工作內容、時數、住宿、補貼、保險等)由主辦單位與換宿者雙方自行約定與履行。相關責任分際詳見免責聲明

3. 帳號註冊與保管

  • 本平台採用 Google 帳號登入或電子郵件帳號,你應確保註冊資料真實、正確且為最新。
  • 帳號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出借或與他人共用。
  • 你應自行妥善保管登入憑證。因帳號外洩所生之損害,除可歸責於我們者外,由你自行負責。
  • 若你未滿 18 歲,應於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後,方得使用本平台申請換宿。
  • 發現帳號遭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時,請立即來信 [email protected] 通知我們。

4. 使用者義務與禁止行為

使用本平台時,你同意不從事下列行為:

  • 提供不實資料,或冒用他人身分申請、留言、投稿。
  • 上傳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、隱私權、名譽或其他權利之內容。
  • 張貼違法、暴力、色情、歧視、騷擾、人身攻擊或散布不實訊息之內容。
  • 利用本平台從事廣告、招攬、詐騙、多層次傳銷或與換宿無關之商業行為。
  • 以爬蟲、機器人或其他自動化方式大量擷取平台資料,或規避存取限制與流量限制。
  • 嘗試入侵、干擾、破壞本平台系統與網路,或進行未經授權之滲透測試。
  • 偽造打卡定位、工作紀錄、工時或其他換宿履約資料。

違反上述義務時,我們得視情節暫停或終止你的帳號、下架相關內容,並保留依法追究責任之權利。

5. 使用者內容與授權

你在本平台建立的內容(換宿日記、共筆秘笈、經驗傳承 Wiki、工作紀錄、照片、影片、留言等,以下合稱「使用者內容」),著作權仍歸你所有

為了讓平台能正常運作與對外呈現,你授權我們在本平台及其官方社群、電子報、宣傳素材中, 以無償、非專屬、可再授權之方式重製、改作(如裁切縮圖)、公開傳輸與展示你選擇公開的使用者內容。 授權範圍與撤回方式詳見版權聲明

設為「不公開」的內容(例如僅主辦單位可見的工作紀錄、結案報告)不會對外公開展示。

6. 資料保存原則(重要)

本平台採用「不提供使用者端刪除」的設計:換宿紀錄、日記、工作紀錄、申請資料等一經建立即完整保存, 目的是保障換宿雙方在爭議發生時都有完整、未經竄改的紀錄可查。

  • 使用者端沒有「清除重來」「刪除全部」等按鈕。
  • 必要時由管理者執行下架或軟刪除,且系統會留存操作紀錄(含操作前的資料快照)。
  • 例外:GPS 打卡的原始座標基於隱私考量,最長保存 90 天後由系統自動清除。
  • 你仍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刪除等權利,行使方式見隱私權政策

7. 費用

本平台目前對主辦單位與換宿者皆為免費。若未來推出付費方案,我們會於本頁與平台公告事前說明, 既有使用者不會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自動收費。

8. 服務變更、中斷與終止

  • 我們得因功能改版、系統維護、法令要求或不可抗力,隨時新增、修改、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。
  • 例行維護會盡可能事前公告;緊急狀況則可能無法事前通知。
  • 你可隨時停止使用本平台;如需停用帳號,請來信 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帳號停用後,既有換宿紀錄仍依第 6 條之保存原則留存。

9. 智慧財產權

本平台之名稱、標誌、介面設計、程式碼、資料庫結構與平台自製文案,均屬我們或合法權利人所有, 未經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重製、改作或作商業使用。詳見版權聲明

10. 責任限制

在中華民國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我們對於使用本平台所生之間接損害、營業損失、資料毀損或第三人行為, 不負賠償責任。完整說明詳見免責聲明

11. 條款修改

我們得隨時修改本條款,修改後之條款於本頁公告時生效,並更新頁首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 涉及重大權益變動時,我們會另以站內通知或電子郵件提醒。 修改後你仍繼續使用本平台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

12.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因本平台所生之爭議,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 雙方同意先以誠信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以我們營業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13. 聯絡我們

營運者:大哉實業有限公司
聯絡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對本宣告內容有疑問、或需行使個人資料相關權利,請來信 [email protected],我們會在收到後 7 個工作日內回覆。